• 2009-06-14

    关于施米特的两个问题 - [Hymn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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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朱羽兄日本开会回来,跟我说,美国来的同学告诉他,施米特在美国要比施特劳斯热得多。我想这是自然的,施特劳斯只是在国内红透半边天,已经是妇孺皆知的事情;不过,热不热,和学说本身有什么关系,是另一回事。这次去上大旁听会议,一个香港大学的外国老头(据说是左派)谈赵树理也用施米特的理论,可见的确很热。

    一半出于“凑热闹”心理,一半出于以施米特反观《帝国》而又反思这种视角本身有没有问题的目的,写下两个和施米特有关的问题,供人一笑。(当然,这并不意味着随便什么人在这里想笑就笑。)

    1,施米特的“政治”概念作为一种把一切对立上升为存在论强度的逻辑或者说框架,同时适用于国际和国内。这也就意味着,不论是民族国家之间的战争,还是国内战争,都可以被统摄于the political这样一种逻辑之中。但问题在于,就国内战争而言——施米特把政治的重要性建立在战争的可能性而不是现实战争之上——“政治”概念是与“决断”、“例外状态”诸概念联系在一起的。而“决断”和“例外状态”都取决于主权者基于宪法的行动,这样的依据在民族国家之间的战争的情况下却付诸阙如。因此,施米特在讨论民族国家之间战争的时候,举的例子是出于其他领域的抗争可以升级为政治强度的对抗,比如道德和宗教领域的价值冲突,他甚至区分了“绝对敌人”这样一种要把敌人置之死地的敌人概念。但在处理国内情况时,“决断”的任意性却如洛维特所言,显得像是一个“政治的浪漫派”的概念。如果要为施米特辩护的话,那么可以这样说:“决断”的逻辑是以一种非理性的政治行动来实现一个理性的政治目标。可是,这样一来,问题就变成了——划分敌友的政治逻辑就必须依赖于(审美的、宗教的、经济的等等)价值的介入,“政治”似乎变成了一种次位的概念。

    2,施特劳斯批评施米特说,他对一切具有政治强度的对立的尊重,使得施米特的逻辑根本上是无立场的自由主义逻辑。Figal对此有一个分析,他认为,施特劳斯无疑把施米特的敌我对立形而上学化了;实际上,“敌人”在施米特那里并不是一个结构性的位置,一个可以由随便什么任意填补的position,恰恰相反,“敌人”对于处于20、30年代的施米特而言正是苏维埃国家。Figal说,正是因为有着这样具体的敌人,施米特才会感到一种切实的anti-religion technicity,反观欧洲国家的自由主义政治逻辑,使得西方无法面对这样一个具体的敌人。根据这样一种解释,那么随着90年代初的苏联解体,敌我对立必然要分散到其他领域,而亨廷顿“文明的冲突”可视为这种分散的征兆。虽然施米特也的确说过,任何社会领域的冲突都可以上升为政治冲突,但他也说过,要理解国家概念首先要理解政治概念,换言之,现代国家在施米特的(尤其是对国内战争的)政治概念中扮演着首要的角色。然而,新的冲突格局却为取消国家在政治对抗中的重要性打开了空间。那么应该如何看待国家在施米特理论中的位置?一种“去国家”化的政治对抗在什么意义上是可能的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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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赵树理?施米特?感叹ing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