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2009-04-03

    “中国怎样才高兴”VS我就不高兴 - [Elegy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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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rury对施特劳斯的研究,从来不入施派法眼,刘、甘大师对她也轻慢有加。但是,她的书国内只有一本《列奥·施特劳斯与美国右派》,与其说是研究施特劳斯的著作,不如说是把国内学界熟悉的“两施”和科耶夫杂糅在一块儿,为攻击右翼势力做垫脚石。甘阳对D女士看不上眼,我想恐怕不是什么纯学术的角度——只要对勘甘阳最近的系列演讲,就可看见端倪;可是,令人有些费解的是(or,我孤陋寡闻的是),国内许多施派爱好者,却也不大看得起D女士。(原因往往要么不明,要么玄而又玄,往往涉及到一些只有他们能看到的中世纪材料或名人日记。)

    我倒觉得吧,Drury的《施特劳斯的政治思想》一书颇可观。首先,撇去此书新写的导言不论(此导言几乎不曾涉及施特劳斯,而是进行施特劳斯派门徒大批判),作者的论述涉猎之广泛和全面,确实不容易(我甚至想到哈贝马斯对法国理论的批评,不过要是D女士打算靠这个吃饭,则另当别论)。当然,努力本身不是什么优点。所以——其次,作者通过刻意明显区分两套说法(这是此书的核心方法)——隐微教诲=适合于少数人的哲学=沉思的生活=与城邦冲突;显白教诲=适合于大多数人的宗教=要么追求高贵要么追求个人财富=维持城邦的生存——来试图把她对施特劳斯的观点的阐释说圆。在这套阐释下,施特劳斯与功利主义、犬儒派的关系就变得很暧昧了;并且,“现代性的危机”被解释成放弃高贵的城邦生活追求个人私利。究竟是不是如作者所说的那样,当然值得施特劳斯研究者们仔细分辨,但就其能给出一套完整的、自恰的(尽管很粗糙)解释而言,我想这部著作并不是施派爱好者们可以嗤之以鼻就对付过去的。再次,由于作者涉猎广泛,有一些取经来的看法也很有意思,比如,作者借Finnis的研究指出,施特劳斯故意不用natural law而用natural right,乃是他对阿奎那的自然法观念有着强烈的批判,认为前者根本上是自相矛盾的措辞:nature根本上意味着一种合乎理性的生活方式,natural right并不是严格而不变的律法,相反,是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样,指导城邦追求高贵生活的灵活原则。它与城邦、公民紧密结合在一起,而不指向另一个世界。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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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有一本书最近很火,据说与十几年前的《中国可以说不》有得一拼,连策划人都是一个。这本书叫《中国不高兴》。我这样过着“洞穴生活”的人当然不及媒体嗅觉灵敏,所以,还没等我来得及去图书馆找,《南方周末》上专栏作者某某就坐不住了,看了几个段落和评论,就大笔一挥开始批判(“中国怎样才高兴”)。据他说,实力不是挂在嘴上的,爱国也不是靠宣传的。他说啊,你看布什政府搞爱国宣传这么多年,最后美国人对他极其反感。

    这位作者大概是很不高兴的,要不也不会专门写这个批评。不过,也有可能是为了挣个钱、糊个口?自然,如果是这样,那可能是最“超脱”的态度。就像报纸上引用的一个大学毕业生的话,“我不管什么大目标,找工作才是问题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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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很多时候,有意思的见解往往不需要写成一本书,只言片语就很管用。比如,“相对主义”问题已经引无数英雄竞折腰,从“价值中立”一路谈到“超善恶”,古今中西什么都有。问题是,这一套说法其实多是在学院里自我生产,“实用性”可不怎么样。最近翻牛津通识《伦理学》,作者就提出了很有趣的说法来应对这个问题。他说,在讨论“什么是对的”问题上我们往往会遇到一种回应,说“这只是你的看法,我有我的看法”。问题在于,这不是一个有效的回答,而是关闭了对话的可能性;因为,一种说法当然是某个人的意见(除非在宣讲经文或法律条文),“这是你的意见”等于什么也没说。符合人话的回答应该是:“这是你的意见,而我不同意,因为……”然后才有讨论的空间。是关对错好坏的问题算是伦理学问题,而伦理学问题不是“你喜欢吃冰激凌而我不喜欢”这样的问题。否则——这个很重要——就不符合我们的日常感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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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评论

  • 那本Drury的书和《伦理学》,被你说得有点意思。很好,有书可看了。
    丁萌回复Giselle说:
    《伦理学》是很有意思……写得很囧的
    2009-04-05 22:00:08